实用的工程合同三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建筑工程补充合同范本。
资金来源:自筹。 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
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
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确定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 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 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
(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合同范本《建筑工程补充合同范本》。
(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1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3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 (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 年 月 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
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
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1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
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
第一条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百利通广场一期零星工程。
1.3合同总价: ¥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含总
第二条 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上述工程的天数范围内,
本工程的所有零星项目,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在接到零星项目时: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在接到零星项目时:甲方有需告诉乙方,该项零星工程的危险性及危险程度。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
5.6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在零星工程开工前,需要对每一位参加工程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安全险。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零星项目进行质检。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
8.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在总工程工期的60天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70%,在总工程工期的90天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
第九条 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现有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 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长沙市芙蓉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