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 > 施工合同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15 11:43:29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20xx年 月 日 签订的编号为 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业、住宅工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6+1层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1.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

1.2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桃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约25000平方米,由四个以上单体工程组成。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开、竣工日期

1.1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5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工期不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2

甲方(发包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一、工程主干道长1050米;

二、商品混凝土标号C25;

三、填土石子不允许用隧道挖出的石料;

四、路面宽2.5米,厚0.15米;

五、铺面石子必须用挖掘机压平,石子厚0.05米;

六、应保质保量,工程经检验后付款95%,剩下5%等路面通行一年后,路面无损才付清;

七、从大队路至大塘水沟坡面包括此项内;

八、此项总承包款为人民币拾捌万元整(含税);

九、工程结算款以实际测量的工程总量为准。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3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总承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与服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移交单》。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6.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8.按照××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9.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0.服从总承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h内向总承包方报告,并按照××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章) 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新农村建设施工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